为了解和应对新吴区残疾人就业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锡新残〔2021〕42号《关于建立新吴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公开招聘残疾人就业指导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次招聘岗位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下,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咨询、指导和服务。主要的工作职责有:配合就业服务机构做好残疾人就业信息和企业需求的双向衔接;挖掘有需求的弱就业能力残疾人,进残疾人之家参与辅助性就业或“宅”就业;指导有意愿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协调有需求的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指导残疾人进行个性化职业生涯规划,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职业方向;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出意见建议。具体选聘条件如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二)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肢体残疾人凭残疾证,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三)新吴区常住户口,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硕放街道本地居民,肢体残疾者可应聘)。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必备)。学历验证材料: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3.其他证件(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510-85308596、85304337资料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不设提纲)。笔试、面试各占50%,录取两项总分最高分者。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费自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外,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辞职或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在考试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半年,即按本次选聘录用对象的统一考试时间为准)。“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业务指导及考核由街道残联科负责,聘期内考核不称职者解聘。
聘用人员与“硕放街道残疾人之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年薪约5万。薪资由区残疾人联合会保障。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一年。对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